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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长假旅游饮食应注意什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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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饮食文化博大精深,“医食同源”、“药膳同源”将中国的餐饮业发挥得淋漓尽致。近些年来“药膳”“食疗”备受富人推崇,食疗单方和验方也为广大群众所接受。现在一些餐馆的“药膳”“药酒”颇不盛行,作为消费者在用膳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:

  1、了解自己的身体,了解自己的病情,应在医生指导下定时、定量服用药膳

  2、了解餐馆的药膳、药酒的配比情况,看配比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需要。

  3、配方是否经专家或医生审校,操作过程(水火共制)是否按规定炮制。

  4、明辨食物寒、热、润、燥、阴、阳、浓、淡的属,以免犯虚虚实实之戒。

  5、家常便饭、普通膳食也应注意配伍禁忌,不可寒热不辨杂糅一处,否则,轻则产生毒反应,重则令人致残殒命,不轻不重则留为隐患,遇乃故“美食家”不可不慎,以免为嘴伤身。

  节戒饮食是治病良方,配伍禁忌是防病根本,为使广大家庭和旅行者免受饮食不周之虞,特将常见的食物配伍禁忌以及病人的饮食节戒介绍如下:

  烧酒(白酒)不能与西红柿同服。

  啤酒不能与海鲜同服。

  汽水不能与桃子同服。

  蜂蜜不可与大葱、韭菜、李子、鲫鱼同食。

  金瓜不可与柴鱼、虾同食。

  毛蟹不可与香瓜、花生仁、柑橘、柿子、荆芥、石榴、茄子、泥鳅、蜂蜜同食。

  田螺不可与大肉、蛤蜊、香瓜、木耳、面条、玉米、冰淇淋同食。

  李子不能与鱼肉、鸡肉、雀肉、鸭卵、蜜浆同食。

  大肉不可与驴肉、甘草同食。

  芹菜、不可与鳖肉同食。

  韭菜、栗子不可与牛肉同食。
    竹笋、梅子不可与羊肉同食。

  鳖肉不可与桃子、苋菜及鸡蛋同食。

  鱼肉不可与荆芥同食。

  木耳不可与鹌鹑同食。

  大蒜、鲤鱼不可与狗肉同食。

  蕃薯不可与鸭肉同食。

  狗肉不可与鸡肉同食。

  红枣不可与膳鱼肉同食。

  牛乳不可与生鱼片同食。

  菠菜不可与牛乳、豆腐同食。

  黄瓜不可与花生仁同食。

  杨梅不可与生葱同食。

  香蕉不可与芋头同食。

  服用维生素C期间忌食河虾或海虾。

  相反的食物还有:

  狗肉反绿豆;羊肉反西瓜;牛肉反栗子;大肉反菱角;兔肉反苋菜;鸭肉反杨梅;鹅肉反鸡蛋;田螺反蚕豆;牡蛎反红糖;黄瓜反花生;香蕉反芋头;甜酒反味酒;鸡蛋反糖精、消炎片;鲫鱼反冬瓜、甘草;木耳反田螺、萝卜;蜂蜜反豆腐、洋葱、鲫鱼;柿子反螃蟹、肉、红薯、白酒等。

  相恶的食品还有:羊肉恶南瓜;狗肉恶葱;小葱恶豆腐;豆浆恶鸡蛋;奶粉恶米汤等。

  以上食物相配食,一是降低或抵消了食物中的营养成分和原有作用,二是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;轻则产生过敏状或肠胃反映,重则杀人夺命,死在顷刻,不轻不重造成潜在损伤,转成慢性疾病,是故吃荤吃素均应严禁戒,望旅行者及家庭用膳时均要仔细分辨。